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山羊不吃天堂草》。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明子因家中养羊欠债,小小年纪的他被迫离开家乡,到外面的世界闯荡谋生。在诺大的城市里,明子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世态的炎凉,但也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大家听过《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吧!禹在结婚后的第四天就离开了妻子,带着他的助手踏上了艰难漫长的治水之路,而在治水的十三年中三次经过家门,都没有进去,据说有一次他在家门口,恰逢儿子出世啼哭不止,他也没进去看一眼。和他一起劳动的百姓见了都十分感动。
傅雷很爱儿子,虽然言语间总是严格的苛求,但在严肃的面孔下,却藏着一颗温柔的爱子之心。这丝丝缕缕的爱,不时从严肃中流露出来,流淌在字里行间。在《十月三日》的信中,就有着这样的挚爱与欣赏,他不会因为儿子才华出众就放松教导,在儿子取得成就时也没有高兴得忘我,而是耐心叮嘱儿子再接再厉,教会儿子正确对待得失荣辱。傅雷对儿子的爱,像呵护着一件珍贵的艺术品,谨慎又温柔,动人心肠。
我爱看《格林童话》,更爱看里面的《灰姑娘》,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能贪得无厌。
《诗经》中自然不乏描述战争的诗,最为典型的就是《击鼓》一诗,与“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表达了厌战的情绪。诗中的男主人公曾与妻子发誓白头偕老,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打破了这美好的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多么真挚的承诺,却只能叹息“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或许这只是一个士卒的心声,却表达出了对战争的厌恶和对安定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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