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丢下莫言的《生死疲劳》,跨上我的爱骑,驶往深秋的纵深。
当时我们家没有闹钟,更没有手表,一样可以证明时间的工具都没有。母亲靠睡一长觉就起床,或者靠看天上的月亮来推算时间,有时睡觉突然惊醒或者没有月亮,就只好问隔壁的老孙伯,他是老革命,有一只手表,母亲问他时间的时候,他每问必答,时间早了,他告诉说还可以多睡一会儿,有时到了5点钟,他还主动提醒。老孙伯真好!
而今每每说起女儿刚开学那段时光,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想要落下,那眼泪有牵肠挂肚,更有她离家的冷清,有她远飞的失落。
欢欢是我家豆豆的女儿,有一岁半了,一身小黄毛,毛发清一色,闪着光,长相像八哥,身长有一尺半左右,大眼睛,眼圈周围是黑毛,鼻子也是黑色的,长得惹人喜爱。 欢欢满月后又在豆豆身边待了十多天,才被接到姐姐家,欢欢很乖、很听话。每天早晨主人领着欢欢到阳光公园遛弯,欢欢活蹦乱跳地跑前跑后,嬉戏玩耍着,碰着别的小狗,欢欢都很友好,主动热情地迎上去和它们嬉戏玩耍,从来不咬对方,有时碰到好咬架的狗,欢欢便木然胆怯地退到主人身边,从不惹事。 欢欢很聪明、懂事,大一点了,按主人要求,学会了坐坐、握手、给它东西吃,它还会作揖行礼。主人还教它唱歌,开始不会,后来学会了,欢欢坐着,两只前爪抬起,放到两肩前,“呜、呜呜、呜呜呜”,能唱个三五分钟,逗得主人和家里的客人笑得前仰后合,欢欢给家里增添不少温馨快乐。主人有时上超市商场买东西,只要欢欢跟着去,每次回来时,都得欢欢叼着兜子或者物品回来,不让叼东西,欢欢就耍赖,不回家,主人只得让它叼东西回来,有一回欢欢跟主人去超市,叼了一根火腿肠跑了回来,主人哭笑不得,欢欢太聪明!太懂事啦! 欢欢也做过错事,主人家里有个老爷子,不喜欢欢欢,不让欢欢进他的房间,也不搭理欢欢,有两回欢欢趁老爷子不在屋,钻进屋里,蹦到床上,拉了两泼屎,这把老爷子气得,拿着拐棍满屋子撵欢欢,也打不着它。 2017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欢欢跟主人过公路时,心不在焉,未及时过道,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死了,那个王八犊子司机连车都没停就跑了。
人们喜欢到朝京门瞻望,喜欢在这里流连;喜欢登城楼一览东江西去(古人称此为逆水之道),奔向大海的浩瀚与大气。然而,又有谁去注意与之衡接的那段古城墙呢它离朝京门也不过四五十米。但我从未忘记它,我熟悉它,故而就像牵挂一个与我相邻长久的老熟人,因为我家的老祖宅就在古城墙脚下。虽然我搬离老宅许多年,但那些属于我的和不属于我的故事在时光的流逝中没有尘封。凝神静思,如烟往事,依然明朗,依然清晰……
曾经有人问我是否认识能用英语进行辩护的律师?我说省律师协会一位精通英语的副会长,是我文科班的学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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