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诗歌的标点符号如何使用?
有一些私人体验。现代诗歌标点符号的使用不是很严格。不少现代诗歌当句子在行末结束时并不会使用标点符号,当然也有一些诗歌通篇不使用标点。对于有些地方有标点有些地方没有的情况来说,也许一种可能的情况是诗人希望通过标点更明显地强调“句子已经结束”的信息(其实绝大多数时候我也不是很清楚这么写的意图是什么)。举例来说《何人斯》里“只可能在外面。你的心地幽深莫测”实际上句子已经结束,只是没有加上标点。下一行里“青苔的井边有一颗铁树,进了门”我个人觉得也许也可以认为句子在这里已经结束。当然你会说这样“进了门”没有主语特别奇怪。但是另一方面,即使你把“进了门”归入下一句,“进了门/为何你不来找我”,我觉得句子的结构也并没有变得正常多少。句子划分在这里显得模糊不清。实际上分行和分句之间的错位有时候可能造成阅读时意义的模糊。之后的诗行“为何你不来找我?只是溜向/悬满干鱼的木梁下,我们曾经/一同结网……”在这里“悬满干鱼的木梁下”应该归入前面的句子还是后面的句子?如果归入前一句“为何你不来找我?只是溜向悬满干鱼的木梁下,我们曾经一同结网……”那么在这里“我们一同结网”的地方就没有出现;如果并入后一句“为何你不来找我?只是溜向……悬满干鱼的木梁下,我们曾经一同结网……”这里“溜向”之后就没有宾语。那么这里似乎可以认为是让“悬满干鱼的木梁下”同时为前后两句所利用。在分行之后,“悬满干鱼的木梁下”在下一行开头,更像是一个新句子的开始。如果你在阅读时将下一行作为一个新的句子开始阅读的话,会意识到“溜向”的后面丢失了宾语,句子在一半被打断了。句子(因为分行而)断裂的效果也许让人感觉到前后两行之间声音微妙的不同。(也许可以脑补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声音说到“为何你不来找我?只是溜向……”而句子在这里被打断,又一个声音说到“悬满干鱼的木梁下,我们曾经一同结网……”在这样的情境下也许会意识到这两个声音应该是不同的。)大体上《何人斯》的分行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我是说在读起来的时候可以很自然在分行处停顿,仍然会有流畅的体验。实际上还有一些现代诗歌的分行更加大胆,会在几乎完全没法停顿的地方分行。我也一直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阅读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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