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第八,第九,第十段分别体现清,静,悲凉在哪?
一
清、静、悲凉乃郁达夫先生的散文名篇《故都的秋》的景物特点和情感主旨,这似乎早已成定论。《教师教学用书》(人民教育出版社)称:“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
果真如此吗?
二
笔者有一个直接证据、三个“旁证”,可以证明:不能将作者所写的“故都之秋”的景物特点定为“清”“静”和“悲凉”。
首先,从原文第1段的表述来看,“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不能等同于:北国的秋,特别的清,特别的静,特别的悲凉。“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的中心词是“来”,“清”“静”“悲凉”是用来补充“来”的,也就是说“清”“静”“悲凉”是在述说北国之秋到来的状态的。而且,“来”字之前还有“却特别地”四个字加以强调。所以,作者写这句话应该是在强调“秋”是怎样到来的,而不是“秋”具有怎样的特点。
其次,从第2段与第1段的关系来看,第2段与第1段构成对比关系,借江南之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反衬故都之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又用比喻的方式点明“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这也就是说,江南之秋来得是不彻底的,只有这北国之秋,才来得彻底。
第三,从第3至第11段所描述的五幅“秋景图”来看,尽管人们可以挑出某些句子来说明这句写的是“清”,那句写的是“悲凉”,但是我们会发现:并不是某一幅秋景图在集中描述“清”,另一幅秋景图在集中描述“悲凉”,也不是每一幅秋景图都分别描绘了“清”“静”“悲凉”的特点。也就是说,这样的语言表述是不连贯的,而行文必须做到语言表述连贯,这是写文章的基本要求。
或许有人会说第5段的“秋蝉残鸣”不是在整段地写“静”且表述连贯吗?可是我们知道,“蝉噪林愈静”并不是“秋”所独有的,也就是说“静”并不能算是“秋”所独有的特点。何况,这段是不是要重点表现秋的“静”,尚需推敲。
第四,从众多解读者的理解来看,或许是因为对哪里在写秋之“清”的认识不一致吧,所以对“清”的理解也就各不相同。有人认为“‘清’和‘静’是相对于‘浊’与‘躁’而言的,‘悲凉’则是‘热闹’的反义词”(《名作欣赏》,2004年第8期);有人则认为“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黄清华《〈故都的秋〉的画面美和音乐美》);还有人则认为“清”“静”“悲凉”既是“富有特色的故都之秋的一种‘客观色彩’”,又是作者“当时内心的‘主观色彩’的真实流露”(《教学参考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05~206页)。
三
那么,“清”“静”“悲凉”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呢?文章的情感主旨到底是什么呢?
“清”字当为“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之意。“来得清”,即是指这秋来得纯正,来得彻底。你看,且不说“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玉泉的夜月”,也不说“西山的虫唱”“潭柘寺的钟声”,就说故都的任何一所院落,任何一处“破壁腰中”,不全都是“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吗?正因此,这故都之秋,才会被称为具有“十分的秋意”而令人“想饱尝一尝”。
“静”字当为“没有声音”之意。“来得静”即是指这秋来得悄无声息,既不像春天的到来有“春雷”作“鸣”(明)证,也不像夏天的到来有“瓢泼的大雨”相伴随,更没有冬天到来时吼叫的北风、整夜的风雪。秋的到来是无声的,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从槐树叶底”“漏下来的日光”不再刺眼了,也不知道哪天早晨那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会铺得满地……总之,这故都的秋,就在你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你的身边,使你听得见,摸得着,嗅得到。
“悲凉”的确是人的一种感觉。“来得悲凉”是说这秋的到来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请注意,只是“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而不是人们一定都会产生悲凉之感。因为草木本无情,喜怒哀乐,皆源于人之多情。
因此,郁达夫在这篇文章中所表现的并不是“悲凉”之感,而是一种对故都之秋的眷恋,一种对闲适生活的向往。
开篇第一句“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便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而对五幅秋景图的描绘,无不充斥着对故都之秋的眷恋和对闲适生活的向往之情。你看,即使住着“一椽破屋”,却有心情在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去看那“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去听那“青天下训鸽的飞声”,去细数那“从槐树叶底”“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不是一种闲适吗?如果说作者描绘的“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四幅图还能勉强和“悲凉”搭上界,那么第五幅图画“胜日秋果”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悲凉”的影子了。在这里我们只能看到一种秋日的美好,生活的美好。且看作者对枣树的描述:“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生活在这样的庭院中,面对着触手可及的秋果,享受着秋日的清爽,怎能不赞美这秋天的美好,怎能不说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闲适生活呢?所以,作者在文末真挚地赞叹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由此看来,作者要留住的是这北国的秋天,更是与这北国的秋天紧密相连的闲适的生活。
《故都的秋》为何将名胜古迹一笔带过,只选破院老屋来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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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表现文章主旨和作者情感来看:清、静、悲凉
其次,从文章写作的背景看,即作者当时的心境
第三,从郁达夫的文学风格看。强烈的主观色彩,伤感的抒情倾向,清丽、自然的文笔
以情驭景,以景显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
作者身处在社会环境,使他内心投下了忧虑和冷落的阴影,他追求“清”“静”,并笼罩着淡淡的“悲凉”。正因为这样,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自然也就笼罩着池一层主观感情色彩。文章不写富有“暖色”和香山红叶,也不写游人如织的园;而写作者“租人家一椽破屋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但是,“故都的秋”,又并没有因为作家的主观感情而受到扭曲,失却了它固有的特征。那牵牛花,那槐树的落蕊,那秋蝉的残声,那秋风秋雨,还有那枣子树,多么逼真,多么清晰!作者只用了廖廖数语略作勾勒,便将读者带进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之中。一切景语皆情语,“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的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之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光和反射。
第三自然段,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对自然风物稍加点染,把它自然地再现出来,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背景;地面上,爬着五颜六色的牵牛花;天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浓茶,举头望碧空,俯身看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这里静中有动,绘声绘色,自然界的“客观色彩”,故都之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完全溶合在画面之中。但是,画面上笼上了一层作家内心的主观感情色彩。 “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牵牛药的蓝朵”,而且认为牵牛花是“蓝色或白色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可见作家内心的孤独、冷静与淡淡的悲凉。画面中底色都是青蓝灰白等“冷色”,“驯鸽的飞声”反衬出秋晨的寂静。由此可见,这段文字能将自然界的“客观色彩”――故都秋色与作家内心的主观色彩――个人心情,自然地融化在一起,“情”与“景”达到完善的交融与统一。
郁达夫早年留学日本,受日本“私小说”和西方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关注作者的内心世界,他的文学作品的主要特点之一即“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表现在作品中,在取材方面就会局限于自己的生活,个人足迹的印迹和生活境遇的写照,“他仿佛只是秉烛夜行,孤寂、凄凉,情感的火焰只照破狭小的空间”――此段总结于《郁达夫新论》许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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