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孔乙己》中的“我”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孔乙己》中的“我”仅是咸亨酒店的一个小伙计,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其作用既在于集中笔墨以一个场景――“咸亨酒店”、一双眼睛来写孔乙己潦倒悲惨的一生,同时也是为了使故事更为真切动人。2、“我”也是众多“观众”中的一员,虽年纪小小,但已丧失了应有的良知,对孔乙己不仅毫无怜悯同情之心,反而常常取笑他。“我”之所以在单调无聊的小伙计生涯中,还清晰记得孔乙己到店里的情形,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表现了对不幸的兴趣和对痛苦的敏感。“我”正显示了人性中残忍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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