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我的梦想,读后感,要500字左右?
史铁生说:“假若人真能有来生,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
刘易斯是史铁生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史铁生羡慕刘易斯随便一跑就是10秒以内,随便一跳就是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动作也十分优美。也就是说,史铁生羡慕的,是像刘易斯这样的一个健美的躯体。因为史铁生残疾,因为刘易斯刚好有史铁生喜欢甚至是向往的躯体,所以史铁生羡慕刘易斯。这种羡慕,仅限于一个残疾人对健全人的羡慕,论是任何一个身体残疾的人都会喜欢,都会羡慕刘易斯。这样一来,就不能说史铁生羡慕刘易斯,或者刘易斯是史铁生羡慕的人了。只能说,史铁生羡慕有健美躯体的人,或者刘易斯是身体有残疾的人所羡慕的人。
史铁生说:“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
在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时,史铁生居然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因为史铁生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他对“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可是,失败后的刘易斯,史铁生却依旧喜欢,依旧觉得刘易斯是最棒的。只是,作为史铁生,他羡慕的已不再是刘易斯那样健美的躯体,他发现了超乎躯体以外的东西,那就是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所以他才会说不能跑的自己和不能跑得更快的刘易斯是等同的,甚至都是沮丧和痛苦的根源,这意味着,史铁生觉得理解幸福是得到幸福的方法。
史铁生说:“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约翰逊的胜利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这一举动对约翰逊来说是可耻的,对于牙买加来说更是无地自容的,可牙买加却包容了约翰逊的过错,这是牙买加对约翰逊的包容,这是一个民族对灵魂有残疾的人的包容。也就在这包容的同时,史铁生又领悟到了健全灵魂的可贵。
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史铁生梦想的转变。从渴求一个健美的躯体到渴求健美躯体的同时也有健全的灵魂。当然,这也是史铁生对幸福定义的转变。
所谓幸福,真的只是一种感觉,精神上的,而非物质。理解幸福了,就真的会幸福。或许,幸福点要低一点的吧。那天,看到达人秀里一个胖乎乎的女选手,她只有19岁,父母身体不好,靠自己微薄的工资去养活全家人。可是,她喜欢跳舞,她觉得跳舞可以给她带来幸福,就算她没有很好的身材,也没有很好的舞技。可是,她跳舞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所谓幸福,也就在于自己对幸福的理念。
正如《我与地坛》中所道:“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所以,残疾也不过是一种生活形式,有健美躯体的人也不会因为自己有这样一副健全的身体而骄傲、满足。这样一来,残疾人和健全者是在同一条幸福起跑线的。起初的史铁生倾向于健美的躯体,可后来,他发现了健全灵魂比健全躯体更美丽。
史铁生说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所以就算他知道健全灵魂比健全躯体要可贵,他依旧梦想两者兼得,多么让人心疼,这样一个坚强却脆弱的史铁生,他就像个孩子,会偏执,会脆弱。
可是,可是也正因为这样一个真实的史铁生,让人崇敬的同时又萌生了一份爱意。
史铁生的梦想,或许是许许多多残疾人的梦想,这不足为奇。他不梦物质上的需求,也不念生活上的成就,如此普通。却没有人可以成全他。
或许,这都是上帝的安排吧。上帝想让史铁生知道更多关于幸福的定义。而上帝选择史铁生,可能也是因为他是史铁生,坚强的史铁生,可以看穿生死,看穿生命的史铁生吧!
史铁生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 但是无论怎样,只能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这样。 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或许更好。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好像一出戏,各有各的角色。然而,扮演何种角色,“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人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 死亡是崇高的美,降临则是新生的美。而人生是从降临之时就走向了死亡,或许有一天“跑出来玩得太久了,便想起了它”,或许不必想,自然而然,该来的总会来。 命运的神秘、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时常感到一切本如是,不必多想,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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