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家书><培根随笔>得艺术特色?
雷(1908-1966),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一生译著宏富,译文以传神为特色,更兼行文流畅,用字丰富,工于色彩变化。翻译作品共三十四部,主要有罗曼・罗兰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长篇巨著《约翰・克里斯朵夫》,传记《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琪传》《托尔斯泰传》等等,傅雷先生为人坦荡,禀性刚毅,“文革”之初即受迫害,于一九六六年九月三日凌晨,与夫人朱梅馥双双愤而弃世,悲壮的走完了一生。
《傅雷家书》是一部很特殊的书。它是傅雷思想的折光,甚至可以说是傅雷毕生最重要的著作,因为《傅雷家书》是给他与儿子之间的书信,体现了作为爸爸的他对儿子苦心孤诣。《傅雷家书》百分之百地体现了傅雷的思想。是写在纸上的都是些家常话。他无拘无束,心里怎么想的,笔下就怎么写,用不着担心“审查”,也用不着担心“批判”。正因为这样,《傅雷家书》如山间潺潺清溪,如碧空中舒卷的白云,如海上自由翱翔的海鸥,如无瑕的白璧,如透明的结晶体。感情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挚朴。没有半点虚伪,用不着半点装腔做势。《傅雷家书》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傅雷家庭的范围。书中无处不体现了浓浓的父爱了,或许每个父亲对他的孩子都疼爱有加,但在疼爱的同时,不忘对其进行音乐、美术、哲学、历史、文学乃至健康等等全方位教育的,纵使以如此之大的中国,能够达到此种地步的,未知能有几人,因为这确实需要充足的条件,父亲要学贯中西,儿子也要知书达理,而父子之间更要在相互尊重和爱护的基础上达成充分的默契。
培根是英国著名的散文家,随笔“essay”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就是首先由他在英国使用。从这篇文章,我们就可以看到随笔文学文体上的一些特点,即谈话似的,重在发表观点,而不周密论述。本篇文章开篇即以高度概括的格言式语句点题:“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至于如何怡情,如何傅彩,如何长才,却并不进一步加以解释。好在我们都有体会,说的是常理。但常理却如此精辟,以一当十,这就是培根的力量。文章为了把读书的种种好处谈得透彻,令人心服口服,并不回避相反的观点,诸如读书过多容易变得迂腐,理论脱离实际容易犯教条主义的毛病等等,但他也不辩驳,而是从容地堵漏洞,从正面点出读书的好处以后,接着谈迷信书本知识容易导致的弊病,“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云云,表明读书贵在能用书的实用观点。接着谈读书的方法,要言不繁,点到即止。他主张对不同的书应分别采取选读、通读、精读等不同方法,且读书应当和讨论交流、作文相结合,学以致用;还应根据个人性情、需要分别对待。最后,作者根据“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的观点进一步对读书的益处加以强调和提升。文章风格平易流畅,每一句话都有一定的针对性,的确看得出这是一位通晓寻常人人情心理的渊博之士的谆谆告诫。为了增加可读性,使文风亲切,文章还注意灵活地穿插比喻、排比、类比等修辞手法,比如:“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嫁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这就是随笔的特点,仿佛在文艺沙龙里的漫谈似的,没有归纳演绎,原因结果,大小前提,本证旁证,说的道理都是具体的活的东西,生活中用得着的,娓娓到来,令人会心。正像英国文学史家鲁宾斯坦评说的那样:“培根是写作随笔的高手,文章不受个人感情支配,具有公正超脱的格调。他与读者的思想建立直接联系超过了他以前的十五代人。他的思想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永远是具体的活的东西。他的随笔,篇篇言简意赅,富于变化,每次捧读,都使人不由自主地被吸引。文章中充满灵感的常理,迄今仍然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现代人实用智慧的丰碑之一,理解了它可以用来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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