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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04

关于蒲松龄的散文-为什么说蒲松龄的《水莽草》是最能反应人性的一篇小说?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水莽草》是最能反应人性的一篇小说?

桃花江一带有一种毒草叫水莽草,它的花长得有些像扁豆。人若吃了这种毒草便会变成水莽鬼。而水莽鬼是不能够投胎转世的,除非引诱别人吃下水莽草,才能够转世轮回。因此,在桃花江一带,有很多水莽鬼存在,他们经常四处游荡,企图寻找替身。

有个书生姓祝,这一天,他远行前往好友方生家玩耍。行至半路,口渴难忍,四处张望寻水时,突然看到路边有一老妇人支着一茶摊,大喜过望,连忙前去,想要买杯茶喝。

老夫人见祝生想要喝茶,殷勤地将他拉到了茶棚,不一会儿就端来了一大杯茶。祝生此时正是口渴难耐,正准备一饮而尽时,闻到茶中有一股腥味,皱了皱眉头,将茶水递给了那老妇人,说自己突然不渴了,转身就走。

那老妇人见祝生要走,顿时急了,连忙说:“定是这茶水不合公子的胃口!”于是朝着茶棚里间唤道:“三娘,赶紧倒一杯好茶来!”

不一会儿,只见从茶棚里间走出了一个容貌端雅秀丽的姑娘,莲步轻挪间,将一杯茶端到了祝生面前,祝生何曾见过如此漂亮的姑娘,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人家,失神间竟然忘了端茶杯。

那姑娘见祝生眼睛直勾勾的望着自己,颇有些不好意思,害羞的低下了头,轻声说道:“公子请用茶。”

一连说了好几遍,祝生才回神,慌手慌脚的端起茶杯,仰头一口饮,也不管茶是否合口。

此时那老妇人含笑着点了点头说:“二位先慢慢聊,我出去看看。”

那老妇人出去,祝生迫不及待的去拉那姑娘的手。四目对视,祝生眉目间满是爱慕之情。

看着佳人就在眼前,祝生的心脏砰砰直跳,忙问姑娘家住哪里?是否婚配?

那姑娘被祝生抓着手,一时挣脱不开,顿时飞霞爬满了耳颈,言语间有些颤抖的说:“我一直就在这里,公子想来,晚上便来吧。”

祝生从姑娘这要了一点茶叶,便告辞离开了。

就是脑海间想着那姑娘,仿佛路途都不怎么遥远了,不一会儿,就赶到了方正家。

可刚和方生寒暄了两句,祝生便感觉腹中疼痛难忍,冷汗直冒,方生连忙问,是否是吃坏了肚子?

祝生思考间便怀疑起了途中喝的那杯茶水,忙将这事告诉了方生。

方生大叫不好,对祝生说:“那茶水很可能是用水莽草泡的,我父亲当年就是误吃水蟒草中毒而死的。”

祝生连忙拿出那一小撮茶叶让他辨认。方生细看,果然是那水蟒草,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方生对祝生说:“这水莽草之毒,近乎无解,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将那水蟒鬼生前的旧裤子拿出来煮水喝,才可解此毒。不过,那水蟒鬼也会因为寻找替身失败,无法转世轮回。”

方生又问祝生那姑娘的姓名和容貌,祝生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了他,方生说:“这水莽鬼,定是那寇三娘。”

方生又紧接着对他说:“当年,南村有一姓寇的财主,他有一个女儿,人长得非常漂亮,后来因为吃了水蟒草中毒而死,如今看来一定是他女儿寇三娘在作祟。我陪你去寇财主家一趟,咱们要来旧裤子煮水喝,此毒便可解。”

二人连歇息都未歇息,便直奔南村寇财主家。

本以为事情会非常顺利,可寇财主听说祝生中了女儿的水蟒草,知道女儿要轮回转世了,哪肯将旧裤子给他,二人嘴皮子都磨破了,那寇财主仍然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二人没有办法,只能又返回方生的家里,可刚进家门,祝生便毒发了。

祝生对方生说:“那寇三娘害我,我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她。”说完便毒发身亡了。

方生将祝生的遗体带到祝生家,祝生的父母见了泪如雨下,哭的半天都缓不过气儿来。

祝生一死,家里只剩妻子和一个不满周岁的儿子,妻子守了半年寡就改嫁了,只留下祝生的父母,终日劳累的带着孩子。

一日,祝生的母亲正抱着孙子在那伤心。见外面有人进来,细看发现是自己的儿子,震惊的说不出话。

祝生忙对母亲说:“我虽然身死,但也能够见到母亲大人,如今看到母亲大人如此伤心难过,便赶回来侍奉您。”

祝生又将一人拉到了父母的面前,说这是他娶得老婆。

祝母见儿子回来,高兴的不行,连忙拉着儿子坐下,说起了家常。

原来,祝生死后因为不能投胎转世,就四处打听那寇三娘,后来遇到了方生的父亲,这才得知寇三娘已经轮回转世,投胎到了任侍郎家,方生气不过就将寇三娘硬拉了过来。

寇三娘本来就对祝生倾心,但奈何当时也是没有办法,如今事情已经成了这样,二人也放下了恩怨,便结为夫妻,如今日子过的还不错。

祝母见此,心甚慰,仔细端量着寇三娘,频频点头。祝生和寇三娘就此在家里住下,侍奉在父母左右。

寇三娘说想将自己的消息告诉父母,祝生怎么也不同意,祝母觉得如今已经成了这样,便劝儿子,祝生无奈只好同意。

寇财主夫妻二人听说自己女儿的事后大惊,连忙坐着马车前往祝家,果然见到自己的女儿,三人抱头痛哭。

寇财主对此事心有不平,但这件事终究是女儿有错在先,也就释然了。寇财主看到祝家家境贫寒,于是叫人送来了钱财,又将屋宅翻新,如此也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虽说寇财主让祝家的日子一天天变好,但是祝生还是对当初寇财主见死不救一事耿耿于怀,怎么也不肯去自己的岳父家。

就这样时间过了许久。

有一天,村里有人传言,有人吃了水蟒草本该丧命却复活了,口口相传之下,竟然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祝生对母亲说,这件事是他做的,那人是被水莽鬼李九害死的,他正好碰到,便将李九赶跑了,那人自然就活了过来。

母亲问他,为何不给自己找一个替身,祝生咬牙切齿的说:“儿子平生最恨这种事,又怎能违背良心呢?如今侍奉在母亲左右,也不想再去投胎转世了。”

祝母见儿子说出这番话,高兴的不行,连眼角的皱纹都仿佛消散了很多。

后来,十里八乡但凡有人吃了水蟒草,都会请祝生帮助,祝生也会伸出援助之手,一时间祝生的名望,在十里八乡更胜了。

十多年之后,祝生的父母去世了,祝生夫妻二人很伤心,因为祝生帮助过很多人,所以前来吊孝的人络绎不绝,祝生都没有出去,只是叫儿子披麻戴孝守灵。

后来任侍郎家的小老婆,生了个女儿,可是没过几个月就夭折了,任侍郎听说祝生的经历以后,便与祝生结交。

两年之后,任侍郎将自己的孙女儿许配给了祝生的儿子,两家结秦晋之好,一直来往不断。

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年,祝生对自己的儿子说:“我不久之后就要走了。”

儿子大惊,忙问原因,祝生回答:“我因为做了好事被天帝表彰,如今被封为“四渎牧龙君”,很快就要上天任职了。

过了几天,夫妻二人穿着新衣服,坐着从天上飞下来的马车,不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儿子见父母坐马车飞走了,同媳妇又哭又拜,伤心欲绝。

与此同时,寇财主家也发生了同样一幕,寇三娘前来与父母道别,寇财主再三挽留。寇三娘摇了摇头,出门便消失不见了。

祝生的儿子得到寇财主的允许后,将寇三娘和父亲的墓合葬了。

祝生上天做了四渎牧龙君,再也没有下过凡,可至今,桃花江一带,仍然流传着关于他的传说。

暮有话说

倘若有一天,你中了一种剧毒,解药是让别人服下这种剧毒,你会如何去做?我相信大多数人会像寇三娘一样寻找替身,这是人性使然,也是人本身的劣根性。

可祝生用他的行动向我们证明了,除了寻找替身,还拥有另一种更好的办法,那就是让更多的人摆脱这个诅咒。

同时祝生一事也让我们知道了,做好事一定会得到回报,只是早晚的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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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品读蒲松龄原著《水莽草》,北暮再细致的描写和改编,都不及原作万分之一)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狼》,是以狼性看透人性的典范之作?

屠夫晚归,狼尾随

一屠夫,卖完肉挑着担子往回走,天色已晚,屠夫不禁加快脚步,可突然间身后隐约跟着两只狼,屠夫恐惧。于是行走间开始思考对策。

屠夫想:那狼尾随自己肯定是腹中饥饿,要么觊觎自己,要么觊觎担中肉,当然也可能二者都有,屠夫又走了几里,那狼仍然跟在后面。

屠夫取出担中的割肉刀,远远地向狼挥舞了两下,那狼见此,向后退了两步。可屠夫刚走几步,那狼又跟了上来。

屠夫心想:如今只能舍肉求存了。于是在一棵树旁停下,用挂肉的钩子将肉挂在树上,又将空担子给狼看了看。那狼见肉挂在树上,也停了下来,不再跟随屠夫。屠夫因此安全回家。

第二天一早,屠夫想那狼吃了肉应该走了,要将那挂肉的钩子取回。

来到挂肉的地方,屠夫远远见那树上吊个庞然大物,屠夫恐惧不敢上前。过了一会儿又见那庞然大物没有动,这才壮着胆慢慢靠了上去。到近前一看,那挂肉的钩子,已将狼的上颚刺穿,原来这狼已是死狼了。

屠夫想,畜牲终究是畜牲。于是将那狼取下,皮剥了,卖到市场中换来十几金,日子也逐渐宽裕了。


狼与屠夫的较量

我们都知道,狼向来以奸诈出名。那只狼之所以尾随屠夫有两个原因:

第一,屠夫手中有屠刀,贸然上前杀了屠夫自己也会受伤,而受伤的狼。在自然界中是很难生存的。这个道理狼比谁都清楚。

第二,等屠夫精疲力尽后,再上前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得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

而屠夫将肉挂在树上后,狼此时有两个选择:第一,继续跟随屠夫,但这树上的肉,很可能会被其他野兽吃掉,而屠夫手中有刀,再贸然上前,得不偿失。第二,不跟随屠夫,只吃树上的肉。

但狼错就错在看到眼前的肉,却忽视了肉下藏的钩子,情急之下吃肉,却自己丧命,白白便宜了屠夫。


狼性与人性

蒲松龄的这篇文章给予了我们以下三个启示:

1.在做事时要考虑风险和利益的关系,冒着风险获得的利益,是否和风险成正比。

2.在面临巨大的风险时,可以用舍弃一部分利益的方法来降低风险,这样做虽然利益少了,但也避免了失败的可能。

3.在面临巨大的利益时,不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也要善于发现利益下隐藏的危机。如果只看眼前的利益忽略了危机,可能会前功尽弃,白白便宜了别人。

蒲松龄用狼和屠夫之间的较量,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斗争。用狼在面对肉食所做出的选择,反应了人面对利益所做的选择。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面对利益时很可能会走上狼的道路,最终失败。

蒲松龄的《狼》,短短几百字却高度概括了人性,堪称用狼性写人性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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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野狗》一篇,蒲松龄是想要表达什么?

蒲松龄被世人称为聊斋先生,此公少年成名,但科举之路极不畅顺,据史记载生平有七次参加乡试不第,前后历四十余年,七十一岁补了个岁贡生,人生大部分时间以教书为生,据民间传说晚年开茶馆,搜集世间鬼怪故事,编撰成书。蒲松龄的一生诠释了世上读书人的结局:读书的初衷是一样的,而结局各有各的不同。

《野狗》的故事梗概

顺治年间,山东一明朝末年武举名于七,领导农民造反,史称"于七之乱",这个鬼怪故事就发生在"于七之乱"中,说有一乡人名李化龙夜从某处归家,途中遭遇官兵与叛乱者打仗,死伤无数,李化龙为避被误杀,躲入死尸堆装死,撕杀结局后,四周安静下来,李化龙正要离去,忽见有首尸体站起来大呼:野狗子来!倾刻许多死尸也立起附和,呼毕集体倒地,李化龙大骇,此时见一狗头人身的怪物从远处而来,青面獠牙,走进尸体开始吸食骨血,它发现李化龙身体完整,马上靠近他准备吸食,李化龙随手抓住一块石头奋起反抗,慌乱中砸掉了怪兽的两颗獠牙,怪兽随即逃走,李化龙捡起了这两颗獠牙回乡,请乡邻观看,但无一人认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此故事真实寓意

这个故事应该是道听途说,蒲松龄把它记录下来,在文中没有表述自己的观点,留下了悬念。

蒲松龄出生时还属于明朝,满清入关时大肆屠城,许多百姓死于非命,加上蒲松龄一生科技考试不顺,对清朝腐败其实极为不满,但又不敢明言。

故事中起义军全被杀死,而死后尸体竟站了起来大喊野狗子来吃他们,这里的野狗我们可以理解为清军,文中野狗的形象是狼面人身,它们敲骨吸髓,连死人也不放过,而死者毫不畏惧,有的头都掉了,还站起来大喊"野狗子",文中的主角名李化龙,面对怪兽拿了一块石头就敲下了它的牙,把它打跑了,隐喻怪兽不可怕,只要你敢拼,就会赢,男主角的名字叫"李化龙",我们也可理解为"你化着一条龙"。

我们从史料中看不出蒲松龄有反清复明的念头,但是他对清朝的强烈不满是众人皆知的,清朝的文字狱是惩处最残酷和严厉的,他不可能傻到做这种事,所以借助鬼怪的故事去警醒世人,他的鬼怪故事或美或恶,或圆满或悲惨,形成独特的文字魅力。

以上只是本文作者的猜测,不知大家有何看法,欢迎讨论!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婴宁》,包含了作者对封建女性的所有幻想?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婴宁

一本《聊斋志异》好几百个故事,花狐精怪的女性形象也是数不胜数,有些狐妖鬼怪的形象难免给人一种千篇一律之感。而婴宁是《聊斋志异》中性格尤为突出的女性,作者蒲松龄在构建这个人物形象时是倾注了无比炽热的情感。作为读者的我,面对《聊斋志异》中的众多漂亮的女性形象,也是独爱婴宁。

何为“婴宁”?语出《庄子・大宗师》――“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婴宁。”

后人将“婴宁”解读为接触外界事物而不为其所扰乱,在纷扰的世事之中保持心境宁静。从她的取名之中,我们也可以窥探到蒲松龄在婴宁身上赋予的一种美好的生活愿望。

在蒲氏笔下的其他女性多用与男性私通、野合、一见面就有肌肤之亲的这种超越礼的界限的情节来表现对于不幸婚姻的抗争个幸福自由婚姻的追求,而婴宁的性格并非反抗性的,是一种大智若愚、温和的韬晦。

在她的身上没有一丝的艳俗和淫的表现,她生活在世外桃源的环境中――“北向一家,门前皆丝柳,墙内桃李尤繁。间以修竹,野鸟格磔其中。”不受尘世纷扰,所以婴宁是纯真的,是不是人间烟火的,是天真无邪的。

爱花与善笑是婴宁的两大性格特征,花与笑也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具有柏拉图所说的“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增不灭。”的品格。蒲氏将花与笑赋予给婴宁,其中原因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与男主角王子服见面的第一个镜头中,就是花与笑声吸引了王子服――“有女郎携婢,拈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让他可谓是一见钟情。这枝梅花也成了王子服表露心迹,寻找婴宁的信物。后人有评价说“《婴宁》通篇以笑字作经,以花字作纬,写笑不离花,写花不离笑,而又无一笔重复。”

花与笑相映成趣,在婴宁嫁给王子服为人妇以后,这一性情也是丝毫不改。――“每直母忧怒,女至一笑即解。奴婢小过,恐遭鞭楚,辄求诣母共话,罪婢投见恒得免。而爱花成癖,物色遍戚党,窃典金钗,购佳种,数月,阶砌藩溷,无非花者。”她的善笑与爱花成了王家人生活中的添加剂,颇得王家人喜爱。

在婴宁的性格中还有一点就是“求真心”,什么叫“求真心”?那就还是前面说到的《庄子》中“婴宁”的释义,在纷杂的世事中保持宁静的心境,求内心之真。婴宁生活在一个不受尘世所扰的世外桃源之中,她的心是纯洁的,天真的的,毫无心计的,这种天真在世俗人看来近乎一种“痴傻”。

文中有两个情节,一是王子服向婴宁表露心迹之时二人的对话――“生曰:我非爱花,爱拈花之人耳。”女曰:“葭莩之情,爱何待言。”生曰:“我所谓爱,非瓜葛之爱,乃夫妻之爱。”女曰:“有以异乎?”曰:“夜共枕席耳。”女俯首思良久,曰:“我不惯与生人睡。”二是婴宁与其母亲的对话――“媪曰:“饭熟已久,有何长言,周遮乃尔。”女曰:“大哥欲我共寝。”言未已,生大窘,急目瞪之,女微笑而止。”

第一个情节还觉其憨傻可爱,有一种未通人事的少女的天真烂漫。而第二次对话就显得很尴尬了,恐怕就是在当下社会也鲜有人能在父母面前说出这样的话。婴宁之所以敢说,是应为他不懂“大哥欲我共寝”之中的深层内涵,可见婴宁内心的天真与纯洁。就在王子服责怪婴宁在母亲面前说的这么直白的时候,婴宁反驳道:“背他人,岂得背老母。”这是她对母亲的一种真,说真话,做真事,婴宁也可谓是性情中人。

在婴宁看似痴傻,全无心肝的外表之下隐藏的是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在婴宁受到邻家子的调戏之后,她捉弄邻家子,致使好色的邻家子丧命毒蝎之手,这也实属罪有应得。

但是这件事也让婴宁付出了代价,因为受到县官的责问,王母责怪于婴宁――“人罔不笑,但须有时。”从此之后婴宁就“终不复笑”,从此一个爱笑的女孩就消失了。有很多人说这是封建礼教对于婴宁这样善良女性的扼杀与压迫,或许多少有这样的因素,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过分解读。

细细看王母的这句话,我觉得说的并不过分,不是要你不笑,但是笑也要注意场合时间。婴宁的“终不复笑”更多的是一种理想与现实的冲突,蒲松龄所构建的这种至美人物形象在人世间是不存在的,也是行不通的,它始终只能纯在于人们的美好愿望之中。

在篇末的“异史氏曰”中,蒲氏评价婴宁时用了“我婴宁”三字,可见婴宁这一人物在蒲松龄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的独特,婴宁或许就是蒲氏所想要成为的那种求真心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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