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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26

关于乡情的散文-散文《乡情》?

关于乡愁的散文?

《乌篷船》。《乌篷船》是现代著名散文家周作人于1926年写的一篇书信体散文。作者以书信形式详尽介绍了故乡绍兴特有的水上交通工具――乌篷船,他用平和淡雅的格调、朴素自然的笔墨,紧紧扣住乌篷船的典型特征加以描画,同时透露出自己一种闲适隐逸的情思。文章详述了乌篷船的用途、种类、结构、外形,刻画细致入微却没有繁琐冗长之感。从表面上看,作者是在写乌篷船,写游山玩水,然而细细体味,其中却透露出作者闲适的人生观,文中也弥漫着淡淡的乡愁。《乌篷船》是周作人早期散文中很为人所称赞的一篇。初读有琐细和平淡之感。说它琐细,《乌篷船》里记叙乌篷船的用途、种类、结构、外形,几乎是絮絮地谈,状物唯恐其不细,绘貌唯恐其不周。那些工匠式的介绍特别是那几句对船头的描述:“船头著眉目,状如老虎,但仍在微笑,颇滑稽而不可怕。”分明流露出了对家乡风物的亲近感情。尽管作者的语气很平静,我们却不难揣想他那副津津乐道的表情。那些似乎漠然而处的形容句更都一个个活动了起来:跨上脚划的小船,“仿佛是在水面上坐,靠近田岸去时泥土便和你的眼鼻接近”。这感受多么真切,我们仿佛也坐在左右摇晃的小划子里,迎着岸边的泥土和小草靠过去了。

关于乡愁的散文?

那条阡陌小径,是一条泥泞不堪的土路,不知有多少的村里人带着梦中的希冀,告别亲人走出那个装满乡情记忆的小村庄。开始步旅心中梦想的征程。也就在那时一丝丝乡愁已缠绕心中,还浑然不觉。乡径两旁的责任田依然是翠绿成行,生机葱茏。路边的紫丁香依然的芬芳四溢迎接着往来的人们,而家乡的那条乡径见证着岁岁年年外出与回归的游子,风雨无阻。

岁月更迭,几年的异乡漂泊,曾经的悔恨,曾经的希望,一次次地交替占领着飘浮异乡飘客的心,一次次地最终放下了归乡的思絮。每每心底好累的时候,那温柔的乡愁便会霎时涌起,犹如潮水冲洗着孤寂的心海,埋没烦恼,轻轻地舔舐着伤痕累累的心痕,抚慰疲倦的心灵。这时的乡愁彷如是避风的港湾,好是温馨。

散文思乡的。要有赏析的?

想 北 平 作者:老舍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

让我单摆浮搁地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二十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 的一毛。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 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 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至 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象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象我这样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赏析《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平,老舍觉得很难:“北平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的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有味道了,因此,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把对北平的感情上升到爱母亲的地位,他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通过与巴黎等城市的比较突出北平的特点,表明北平与老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为一体的关系,表达“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作者爱北平的理由:整体感觉:动中有静,复杂而有边际   布置:在人为之中显自然   物质上:花多菜多果子多   环境:使人更接近自然   最后一句话的深层含义 :   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老舍的散文有写景、记人、抒情、说文、论事几类,文中细节平凡,语言朴素直白。《想北平》是老舍先生在1936年山东济南时写下的一篇小品文。当年身处异地的老舍,在战乱的岁月中,更加思念他挚爱的北平。作者抒写了对这座文化古城的深情眷恋,一处景便渗出刻骨铭心的一缕情,他想“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作者描写一景一物都想着读者,尽力把自己的情感与读者沟通,作者在文章中没有铺张夸饰北平的丰物美景,而是那么娓娓地叙谈,就使那种眷恋故土的热情感染着读者,激起共鸣。

散文《乡情》?

  凡少小离家的人,都有一份永远也化不开的浓浓的乡情。故乡的那棵挂着一丛丛嫩绿榆钱儿的大榆树,那片成群鹅鸭浮游欢叫的清水塘,那个与小伙伴儿捉迷藏的打谷场,那条夏日里去游泳、摸鱼的弯弯曲曲的小河,都构成了人们一个个最美丽的梦境。  古诗云:“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许多动物都有一种对自己出生地的深深依恋,差不多已经构成了一种本能。人作为具有思想感情的高等动物,赋予这种本能以更多的社会性,将其提升为对故乡这块热土的深切执着的爱。一个人喝着家乡的水,吃着家乡的五谷杂粮,在乡亲们的眼皮底下一点点长大;在家乡的小学校里认第一个字,读第一本书;从家乡的田林山水开始,逐渐认识和走进这个神秘而广袤的世界。于是,对故乡的爱,就在这一过程中很自然地滋生于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有着任何其他情感所难以比拟的深厚根基。  乡情总是离不开童年的回忆。童年时的所见所闻和遇到刺激,在一个人大脑皮层中形成最初的沟回,打下最深的烙印。天地间走来一个小小的我,没有功利的权衡,不需要礼仪的拘谨,高兴就笑、就跳,不高兴就哭、就闹,何等自然纯真,洒脱无羁,世界万物都散发出天真烂漫的气息,使童年的岁月宛如一首无尽延伸的诗。人过中年,再也找不回儿时对陌生世界的那种新奇感,找不回那种全神贯注和真诚纯洁的目光。因此,人们怀念故乡,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自己纯真无邪的童年的怀恋,是企图追回生命中失落的那一段无比珍贵的时光。  “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对于流寓他乡的游子,一句乡音就足以令他热泪盈眶,心起波澜。对故乡的爱,是“绿叶对根的情意。”,是对生命春天的珍惜,是一个人最真诚炽热的感情。其实,什么叫祖国,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放大,就是自己生命系列的源头。海外华侨以及外籍华人,都是“中国老乡”,他们对祖国的刻骨铭心、永无停歇的挚爱,就是乡情的凝聚与升华。  尽管远在异国天涯,游子们都有一种回故乡探访的永恒冲动,向往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鬃毛衰”的难得体验。但是,如果经过苦心筹划,有一天你真的回到阔别已久魂牵梦绕的故乡,在夙愿得偿、感叹唏嘘之余,也一定会有一种很强烈的陌生感和失落感:再也找不到那熟悉的小路、熟悉的杨树林,小河也不再那样宽阔、那样富有生气。其实是一切中年之后回乡的人都会产生的一种典型心境。这不仅仅是因为白云苍狗、世事沧桑,还由于当年的小孩已长成大人,衡量外部世界的尺度不同、心境也变了。因此,故乡只能停留在回忆中,驻守在梦境里,在现实生活中将永难寻觅。  唉打的半死,手酸死了。  希望能帮到你 参考资料: 书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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