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的鸟的原文?
彩色的鸟
冯至
在热带地方是不难看见羽毛美丽的鸟的,但是在北方,在我的家乡,最普通的鸟儿只是喜鹊、鸽子、乌鸦、麻雀。你们想,这些鸟儿不是灰色的,就是黑色的,不然就是白色的;它们的羽毛怎么会十分美丽呢?但是我一打开我的图画书,就不同了,里边的鸟儿有蓝色的、绿色的、紫色的、白色的......它们真是美丽呀,若在我的笼子里哪怕是只养这么一只,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可是,笼子里边只有麻雀,房檐底下只有鸽子窝。一天,还有一个人送给我一只乌鸦,长得那样丑,声音那样难听;母亲说,把它放了吧,我还有一些舍不得。天天饲养着这类鸟儿,有多么单调。
我问父亲:“书上的彩色的鸟儿我们这里怎么都没有呢:”
父亲说:“它们在这里不适宜生存。”
“不适宜生存”,我却有些不懂,什么叫做不适宜生存呢?
父亲继续说:“水里的鱼不能在陆地上生存,空中的鸟不能在水里生存。冬天若是把你放在一个冰冷的房子里,你就会冻出病来。这都叫做不适宜生存。南方的彩色的鸟儿都惯于温暖,所以不喜欢飞到我们这个冷的地方来。”
我听着,似懂非懂,我只是更思念彩色的鸟了。但是彩色的鸟怎么也飞不到我们的天空。我想,彩色的鸟既然没有,我就要制造彩色的鸟。母亲能够把衣服染成蓝色、红色、绿色,我为什么不把我的麻雀也染成蓝色、红色、绿色呢?――一天,母亲在染衣服,我就把各样的颜色都偷偷地留起来一点。午后,母亲的衣服都染完了,挂在院子里飘扬,非常好看。我就开始从笼子里把麻雀取出来一个,染一个。有的染蓝的,有的染成彩色,一切都按照我的心意,染完了一个,觉得比图画上画的还好看些,心里很高兴。我自言自语地说:“我们这里也有彩色的鸟了。”
第二天一睁眼,就想去看那些彩色的鸟。但是走到笼前一看,已经有三只鸟死了,等下下午,又死了几只。最后只剩下一只还活着。这只是没有全身染遍了颜色,我只在它的翅膀上染了一点红。我看着这些活泼泼的鸟一个一个地死去,很懊丧,我只好把它们埋在房后的空地里。忙了一天,到了晚上,我才得休息。同时我自己想:“无论如何,我是有过彩色的鸟了,可惜它们这么快地就死去了。大半这就是父亲所说的道理吧,彩色的鸟儿在我们这里不适宜生存。”
冯至的文章《彩色的鸟》表达了什么?
表达了作者小时候年少无知,有着非常强的好奇心。彩色的鸟。鸟是彩色的,这样的鸟再养个几只,何等的诱惑?自己就可能是那童话中的主人公,王子。于是便将通黑的麻雀染成五彩缤纷,结果是死了。鸟儿应该是彩色的--这便是童年的真理了,完全不顾父亲的劝告:彩色的鸟儿在这里是不适宜生存的。生存是什么样的概念?你想,那时会懂吗?
拓展资料:
冯至也是中国文学研究家,他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酝酿《杜甫传》,至五十年代初才发表出来,当《杜甫传》在“新观察”上连载时,毛泽东就读了,有一次毛泽东曾握住冯至的手,说他写《杜甫传》是“为中国人民做了一件好事”。
作为诗人的冯至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经典诗篇,他与卞之琳一起被认为是中国新诗史上的现代派大家。他在《赠之琳》一诗中对卞之琳有这样的评价:“这星座不显赫,却含蓄着独特的光辉。”其实这同样可以看做诗人的夫子自道。
在冯至漫长的诗歌创作生涯中,有两个为研究者十分关注的关键阶段,那便是他创作诗集《昨日之歌》《北游及其他》的时期和创作诗集《十四行集》的时期。对此文学史也早有定评。对于前者,最著名的评价莫过于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极力褒扬的“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对于后者,朱自清先生也以其“诗里耐人沉思的理,和情景交融成一片的理”做出了很好的总结:“闻一多先生说我们的新诗好像尽是些青年,也得有一些中年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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